2025年以来,贵州省市场监管部门持续深化农村假冒伪劣食品专项整治,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行为。现选取部分案例予以公布。
案例一:息烽县某农副产品销售店在网络销售未经检疫检验猪肉案
2025年4月9日,贵阳市息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检查发现,某农副产品销售店通过抖音店铺销售猪肉,无法提供检疫检验证明。网络销售记录显示,2025年3月31日该店售出未经检疫猪肉12斤,违法所得384元。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,构成了“经营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肉类”的违法行为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三条、《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》第六条,综合考虑违法行为性质及情节,息烽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:没收违法所得,并处罚款。
案例二:丹寨县某百货店销售腐败变质食品案件
2025年4月21日,黔东南州丹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根据消费者投诉,检查发现某百货店货架上2盒某品牌蛋糕感官可见腐败变质。经调查,当事人共购进同批次蛋糕12盒,至检查时,已销售10盒,剩余2盒变质食品被依法扣押,当事人经营腐败变质蛋糕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三十四条之规定。依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》第一百二十四条,丹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:没收违法所得,没收腐败变质食品,并处罚款。
案例三:黎平县某食品经营店销售添加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案
正好配资提示:文章来自网络,不代表本站观点。